充电时把理士蓄电池接入直流电源,使蓄电池的正极跟电源的正极相连,负极跟电源的负极相连.理士蓄电池的第一次充电叫初充电.初充电如果不彻底会 使极板部分有效物质不能还原,造成以后永远不能使理士电池充足电,即电池容量减小,寿命缩短.
下面介绍一般初充电的程序和要求.
充电前将密度为L 180 X 103 kg/m3的电解液 注入蓄电池内.为了使极板上干燥的有效物质完全 被浸透,注入后还要经过4〜6 h,才可以充电.
充电程序:
1)不间断地充电25 h.如果发现蓄电池温升过高,可按产品规定的电流要求减小10%,但不能间断,最好是充电电流恒定不变.
2)停止充电.停止1 h,让理士蓄电池内的化学反 应混和均匀,降低温度.
3)再继续充电.给蓄电池继续充电,直到剧烈 冒气泡为止•充电时,理士蓄电池上方小孔盖必须去掉.
4)再停止充电1 h,再充电如此反复,直到间 断1 h后充电立即发生沸腾现象时,可认为初充电 已经结束.蓄电池初充电需时间较长,通常不少于 80 〜90 h.
2)平时充电
对已经使用的理士蓄电池,由于电动势下降,需要重 新提高它的电动势和电源容量,因此需要充电•充电 电流通常以10 h率为标准,叫做正常充电率.例如, 实验室用的蓄电池的容量为15 A • h和50 A • h两 种,它的正常充电率电流即为1.5 A和5 A.充电时 一般以2倍正常充电率电流来加速充电,充到蓄电 池内发生冒气泡,此时端电压为2.4〜2.5 V,再降 低充电电流值为正常充电电流率电流.当正、负极上急剧释放出气体,电解液密度增加到(1.200〜1.210) X 103 kg/m,,端电压增高到2. 6〜2. 7 V(15°C),电解 液密度和端电压在最后的30〜45 min内保持稳定 不变时,可认为充电结束.
充电时应该注意:
1)整个过程中通风必须良好,以排除由蓄电 池产生的氢和氧的混合气,避免爆炸.
2)在充电过程中,不能中途停止充电,如果电 解液温度超过40°C,应立即减小充电电流,但不要 减得太多,至少大于正常充电率电流.如果充电电流 减少后,温度仍高,这是蓄电池有故障,应查明原因.
(3)放电
理士蓄电池作为直流电源工作时,就是理士蓄电池的放电过程•放电电流必须不超过规定的最大数值,一般 最大数值就是正常充电率电流.放电电流越小,蓄电 池可以放出的电能越大,效率越高;反之,不仅效率 低,还会损坏蓄电池,缩短蓄电池的使用寿命•放电 到端电压降落到1. 8〜1, 9 V,电解液密度降落到 (L 170〜1. 150) X 103 kg/m3时,必须立即停止使 用,及时进行充电.如果使用时需要电流较大,可将 规格相同的几个蓄电池并联起来,一起放电,放电电 流为并联只数倍,但是电动势和单只相同.如果需要 的电压值较高,可将规格相同的蓄电池串联起来,总 电动势为串联只数倍,但是最大放电电流和单只相 同.一般地说,蓄电池串联电动势升高,内阻增大,输 出电流不得大于单只蓄电池的最大放电电流值;蓄 电池并联,电动势不变,内阻减小,输出电流增大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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